大赛动态
大赛介绍
参赛领域
面向市内外项目报名,以新材料行业领域为主,参赛项目基本条件须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导向,重点领域包括:
参赛条件
东莞市内项目
1、2018年1月1日(含)后已注册成立或计划成立公司的项目
2、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社会融资额(如风 投、银行、基金、个人投资等)1000万元(含)以上;
(3)企业2023年销售收入5000万(含)以下;
(4)拥有1名相关技术领域全职博士以上学历或拥有1 名相关技术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或研究人员(社保须缴3个月以上);
(5)属于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及镇街重点引进的新材料企业,并计划在东莞市注册成立公司;
3、项目产品或技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记录。
东莞市外项目
1、以计划落地东莞的非东莞项目为主;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企业团队: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团队、细分行业领先企业团队、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 孵化企业团队、大型央企及上市公司企业团队及其他技术含量高的新材料企业团队等;
3、项目产品或技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近三年内企业及个人无不良记录。
大赛环节
大赛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025年(常态化报名)
报名方式:在本页面报名,报名系统进行大赛报名
尽调评价
尽调时间:2024年-2025年(常态化安排尽调)
尽调形式:由大赛承办方针对大赛报名成功的项目组织 书面材料尽调评价,出具尽调报告。
尽调结果:对符合大赛条件的项目,提供详细的参考建 议及评价,并出具评价结果,根据项目评价情况,推荐进入下一轮项目路演环节。
项目路演
路演安排:通过尽调评价的项目进入项目路演环节,其中东莞市内项目计划组织4场以上项目评选、东莞市外项目计划组织2场以上项目评选,由大赛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地域 属性情况安排路演。
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项目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 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 1 号)及相关对应政策予以奖励。
大赛奖励
参赛单位通过评审且落地东莞后,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东莞市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具体文件以最终正式公告文件为准)对应政策予以奖励。